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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创业导师考核及2026-2027年校级创业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5-11-18 15:50创业学院(点击: )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双创师资水平,提升双创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台州学院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24〕38号)(附件1)工作要求,现开展2025年校级创业导师考核及下一轮聘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5年校级创业导师考核工作

创业学院参照《校内创业导师年度工作任务书》(附件2)开展2025年校级创业导师考核工作,具体考核事项由创业学院负责统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考核优秀者可以直接续聘,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如继续申请聘任下一轮创业导师,将优先考虑聘用。连续两年不合格者不得参与下一轮导师聘用。

、2026-2027年校创业导师聘任

(一)聘任要求

聘任者须是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需符合《台州学院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规定的必须条件,每年度至少承担2个《大学生创业基础》教学班教学任务,有创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聘任名额

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专业数、在校生数统筹创业导师需求人数,下一轮计划聘任30名创业导师。

(三)申请流程

1.创业导师聘任申请采用二级学院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创业导师总数不低于该学院专业总数的50%。

2.申请人填写《台州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3)交由二级学院填写推荐意见。

3.各二级学院于11月22日前将导师申请表及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经浙政钉提交创业学院张艳妮处,联系电话:88660665。

4.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聘任者进行资格审核,按计划数择优选聘。

附件1:《台州学院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附件2:校内创业导师年度工作任务书

附件3:台州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

附件4:台州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请汇总表

                                                            创业学院

                                                         2025年11月18日

文:张艳妮/图:无/审核:周瑶、李银丹/责任编辑: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