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2019年度立项申报和2018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实践活动,根据台州市教育局文件(台教高〔2019〕121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和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报
(一)申报对象与名额
1.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毕业班学生不能申报)。学生可以个人申报或团队申报(团队项目研究总人数不超过5人),采取负责人申报制,每个项目可选1-2名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原则上要求中级职称以上,有成效显著的学生学科竞赛辅导经历或科研开发能力)。
2.名额:各二级学院/部门可择优推荐1-3项项目报送学校(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最终由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后批准确定。
(二)项目类别及相关要求
1.项目类别:2019年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分为两类,其中:一类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二类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学校将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
2.时间要求: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学生离校前须完成。
3.经费要求: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
4.成果要求:获得资助的项目在一年内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1)完成项目的作品或样机或设计方案;(2)参加一项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奖;(3)参加指导教师的科研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果;(4)参加实验仪器或实验项目的设计工作;(5)发表与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一篇及以上,并在文中标明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资助项目。
(三)报送材料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请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做好学院初审工作。请在规定时间前用A4纸双面打印各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4份、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至创业学院办公室,上述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张艳妮,联系电话:88665613,邮箱45421357@qq.com。过期不再受理。所有申报项目经公示后择优向台州市教育局推荐报送。
二、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对象
本次结题验收对象为《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台教高〔2018〕202号)文件公布的30个科技创新项目和2017年度延期的4个科技创新项目(附件4),每个项目均需报送结题报告和成果证明材料。
(二)结题验收内容
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研究内容及方法的创新、项目成果的价值和效益、项目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经费的使用情况、学校配套措施等。
(三)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方式为会议鉴定。市教育局将聘请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形成鉴定意见。请各验收项目准备好PPT汇报材料,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验收时间安排在2019年12月中旬或下学期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项目结题材料初审工作,并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项目结题报告(附件5)及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至创业学院,同时将结题报告及成果证明电子稿合并至一个Word文档发至邮箱:45421357@qq.com。联系人:张艳妮,联系电话:88665613。
2.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立项资格,并追回项目资助经费:
⑴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认真开展研究或自行中断项目研究的;⑵擅自变更负责人、研究课题或研究内容的;⑶与立项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或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3.确有正当理由,可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项目延期结题,最多可延期一个年度;项目延期后项目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如有变动,需向市教育局提出更换申请。
附件:1.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
2.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3.名额分配表
4.2018年度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名单、2017
年度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延期验收名单
5.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6.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7.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
信息更换申请表
创业学院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