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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台州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8-03-15 00:00魏霞(点击: )

台学院创发〔2018〕1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号)精神,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要求,强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责任,培育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同时为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选拔优秀项目,经研究,我校决定举办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校建设创业学院的意见》(浙教学〔2015〕98号)要求,引导我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从而进一步推动我校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创业学院

承办单位:招生就业处、校团委、教务处(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三、大赛项目

(一)第十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分设生涯规划类、创新创意类、创业实践类三个类别。承办单位:招生就业处;联系人:郭晓江;联系电话:666765。详细安排见附件1。

(二)第十届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分设创业计划、创业实践、公益创业三个类别。承办单位:校团委;联系人:缪鸣安;联系电话:652009。详细安排见附件2。

(三)第二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三个组别。承办单位:教务处(教师教育发展中心);联系人:张艳妮;联系电话:661685。详细安排见附件3。

四、大赛安排

大赛从2018年1月启动,分宣传发动、赛前指导、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决赛等四个环节进行,于2018年10月全部结束。

五、大赛要求

1、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大赛保质保量完成。

2、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各职能部门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学生参赛。

3、各职能部门要做好方案设计、赛事组织等工作,严格选拔程序,认真核实材料,做到客观公正,把好大赛质量关。

4、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要注意各类大赛的申报流程和截止时间,按时申报材料。

附件1:关于举办“台州学院第十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2关于举办台州学院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3关于举办台州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创业学院

2018年3月14日

附件1

关于举办“台州学院第十届大学生职业

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关于印发第十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台州学院第十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分类

大赛分设三个类别,分别是以选择具体职业就业为目标的职业规划类(简称A类),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服务咨询为导向的创新创意类(简称B类)和正在实施创业项目的创业实践类(简称C类)三个类别。

二、参赛对象

全校全日制在校生。A类以个人形式报名参赛,B类和C类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报名参赛(每个团队参赛选手不得超过4人),每个作品(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大赛鼓励参赛者跨院校、跨专业,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跨院校项目只能明确一个申报主体院校。选手或团队只能申报参加2018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个子赛事中的一项,原则上不能兼报。

三、参赛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项目必须符合大赛的主题和范围,不得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相抵触;

2.所有参赛作品、项目必须是原创作品或获得合法授权,不能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不能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四、大赛安排

本次大赛自2018年4月启动,具体内容、流程、参赛标准、作品规范、职业规划信息表、职业体验感悟表、创新创意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以及初赛作品汇总表等参赛要求和表格,可以通过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以下简称“就业网”,网址:www.ejobmart.cn)大赛专题页面查阅或下载。各阶段安排如下:

(一)二级学院初赛及推荐阶段(6月2日前)

各学院要为参赛选手配备好指导老师,组织好初赛及推荐工作,于6月2日前将参加校级比赛推荐表电子稿(见附件2,报送时请排好序供校评委参考)和学生作品电子稿(须作匿名处理,作品电子文本采用Word2003、Word2007版、Word2010版或PDF格式,大小不能超过30M)发送到78509914@qq.com,联系人:郭晓江,短号:666765。原则上各学院三类作品上报每类不少于1项。

(二)学校比赛阶段(6月中旬)

1.学校参照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评选标准,组织评委对各学院推荐的选手及作品进行评选,并推荐最佳选手及作品参加浙江省第九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

2.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视报名情况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五、其他

学校拨专项经费给各学院用于大赛的正常开展,本次大赛成绩将作为本科教学业绩评价考核指标之一,希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积极鼓励有创业潜质和已进行创业实践的学生参加,真正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达到普及职业生涯规划知识,培育规划意识、培养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职业能力,激发创业激情的目的。

参赛作品规范以及职业生涯规划书基本内容等可登录“就业网”(网址:http://www.ejobmart.cn)大赛专题页面查阅。

附件1:台州学院第十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推荐表  

招生就业处

附件2

关于举办台州学院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的

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全面贯彻落实台州学院《关于建设创业学院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台学院发〔2015〕77号)的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培育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台州学院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包含创业计划大赛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两个竞赛项目。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竞赛时间

2017年12月-2018年6月

二、参赛思路和方式

(一)创业计划大赛

台州学院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计划竞赛项目要求以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为参照标准;鼓励发挥专业特长,与专业相结合,项目作品应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和盈利效果或者具备较高创新水平或创意(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

参赛者根据自身的创业计划要求,组成一支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的竞赛团队,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具体、完整、深入的商业计划,要求该商业计划具备技术上创新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操作上的可行性。参赛者要将商业计划形成书面的创业计划书。

竞赛团队人数不限,可以跨专业、跨学院组成。每个竞赛团队限报一个参赛作品。

参赛项目可以是已经运营的项目或者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具体来源有: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团队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以引用其产品);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鼓励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成果转化为创业计划大赛作品。

(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

台州学院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以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为参照标准;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需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论文作品作者需为全日制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方向的作品)、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I、II两类:I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II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确认(作品申报书见附件2)。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2月中上旬

各学院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和校团委提供的《参赛指南》要求,广泛动员、精心组队、积极参赛,积极争取学院党政支持,发动专业教师力量,组织创业创新大赛指导老师对本学院参赛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2.比赛阶段

(1)创业计划大赛

学院初赛阶段:2018年1月至3月。

各学院须按照通知要求在本学院开展院级选拔比赛,各学院在此基础上须在2018年4月2日之前将本学院创业机会大赛优秀作品至少两份和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份),有条件的学院可多报送,联系人:缪鸣安,联系电话:88661969。

校级决赛阶段:2018年3月至4月。

大赛组委会成立专家组,遴选部分优秀作品进入决赛,决赛将通过现场展示和答辩的形式对作品进行评比,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

学院初赛阶段:2018年3月至5月。

各学院须按照通知要求在本学院开展院级选拔比赛,各学院在此基础上须在2018年5月10日之前将本学院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优秀作品至少两份和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份),有条件的学院可多报送,联系人:缪鸣安,联系电话:88661969。

校级决赛阶段:2018年5月至6月。

大赛组委会成立专家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入校级决赛的作品进行评审。

四、评比奖励

大赛将本着激励创新创业热情、浓郁教育氛围、促进成长成才的宗旨,根据作品报送的数量和质量,按照前40%左右的比例,评选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获奖的创业计划项目,将根据项目实际,择优选拔进入学校创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园进一步培育和完善,并有机会获得师资和经费支持,直接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学校将推荐优秀作品参加2018年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作品竞赛,推荐进入到省级比赛的项目可获相应经费资助。在省级及以上比赛阶段获得荣誉的作品作者和指导老师可根据《台州学院学生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获得相应奖励。

获奖的课外学术作品竞赛作品,校团委将择优推荐参加2019年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大赛以及其他相关赛事。

五、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实践活动已成为当前我校加强应用性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希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把大赛作为服务学生就业创业、培养学生创业创新能力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要整合资源,落实保障。积极构建资源优化、开放充分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大赛期间,二级学院向有参赛意向的师生团队开放重点实验室、实验中心、工程中心、创新创业驱动中心等,积极发动学生参加竞赛,鼓励教师参与指导竞赛,鼓励教师项目向学生开放,倡导师生协同创新创业,有条件的组织院级选拔赛,保质保量地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本届大赛。

(三)加强宣传,浓厚氛围。支持各类社团在大赛期间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大赛、创业讲座等主题活动,加大创新创业精神宣传,开展创业先锋评选活动,发掘树立创新创业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

附件1:台州学院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创业计划大赛)  

附件2:台州学院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  

附件3:台州学院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学院作品汇总表(创业计划大赛)  

附件4:台州学院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学院作品汇总表(课外学术作品大赛)  

附件5:台州学院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指南

教务处  科研处  团委

附件3

关于举办台州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暨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经研究,决定举办台州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本届校级选拔赛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承办。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赛程安排

1、报名阶段(2017年3月-4月)。参赛团队填写“台州学院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参赛项目企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报名佐证材料。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将报名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3)、企业策划书及报名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学院审核)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张艳妮老师处(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发至45421357@qq.com;报名表及报名汇总表的纸质稿需学院盖章)。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根据省赛“原则上参赛学生数应不低于本校在校生人数的2%”要求,各学院要做好大赛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充分发掘各方资源,鼓励在校生和毕业生积极参赛。

“互联网+”仅仅是时代背景,凡实际落地的创业项目,如学生参与的教师科研项目、国创项目、开放实验项目、“挑战杯”等均可参赛。各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各学院参赛人数及建议项目数见下表:

2、校赛阶段(2016年5月—6月)。校级选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5月1日—5月12日,初赛,匿名评审形式。组织专家审阅参赛项目创业计划书和其他报名作证材料,对参赛项目进行打分,排名前50%的参赛项目进入现场答辩环节。

决赛安排待定。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名额推荐,按校级选拔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最终选送优秀项目参加省赛。参加省赛的项目另行通知。

七、评审规则

根据全国及省级大赛评审规则,制订评审方案。详见“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附件4)(http://cy.ncss.org.cn/)。

八、奖项设置

竞赛获奖比例根据参赛人数确定,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2:台州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3:台州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附件4: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主送: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抄送:台州学院创业学院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