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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垦荒杯”台州学院2021年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2021-01-14 11:29(点击: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弘扬 “艰苦创业、奋发图强、无私奉献、开拓创新” 的大陈岛垦荒精神,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为4 月至5 月上旬在浙江师范大学举办的浙江省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项目,决定举办“垦荒杯”台州学院2021年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组织机构

主办方:创业学院、团委

承办方:各二级学院

三、参赛对象

我校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

四、参赛组别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五、实施步骤

(一)学院作品征集:即日起至310

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在本学院广泛征集作品,并在2021310日上午11点之前将本学院作品申报书、参赛汇总表排好作品顺序后报送至校团委,临海校区学院交至钟秉谕处(邮箱:527113907@qq.com,短号:651739),椒江校区学院交至李凯处(邮箱:274554522@qq.com,短号:655861),各二级学院至少报送5项作品,鼓励多报。作品申报书、参赛作品汇总表模板将另行发送。

(二)校级竞赛阶段:3中旬

创业学院、校团委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校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对获奖项目和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在此基础上择优选拔作品参加省级竞赛。

六、注意事项

(一)参赛资格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截至2021年6月1日两年以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每件集体作品学生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2.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浙江省学生联合会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申报要求

1.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3.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我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4.入围省赛作品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为期5天公示,多个学校学生合作申报的项目,须注明学生、学校信息并在学生所在学校均进行公示。

5.参赛作品存在舞弊、抄袭、作假,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公示期间一经查实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希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学生参加竞赛,并保质保量地提交作品,要把竞赛作为学生科研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和提升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同时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科研科技创新氛围。

 

 

附件: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创业学院  团 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