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台州学院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24〕38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校创新创业导师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级创新创业导师。
二、考核内容
是否依据导师工作任务书完成双创教学任务、双创研究、赛事指导、培训活动、园区服务等工作。
三、考核程序
导师提交工作情况记录表(附件1),认真填写校创业导师工作任务书(附件2),创业学院工作人员对导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初步考核结果提交院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发文。
请各导师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于12月27日前将工作情况记录表、工作任务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创业学院张艳妮处,创业学院将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综合评定工作,并公布考核结果。
创业学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