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培养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决定举办台州学院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的积极作用,引导我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推动我校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创业学院
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驱动中心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不要求与“互联网”领域相关,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可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可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的转型升级;可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产业间深度融合;鼓励围绕模具与塑料、汽车及零部件、通用航空、医药医化、智能马桶、缝制设备、泵与电机等台州七大千亿产业,整合校地资源,深化产教融合。(包含但不限于设计、生产、加工、营销等全产业链创意)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工商登记、知识产权等,报名时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组别参赛。2019年底前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创业比赛奖项的项目不可参加本次大赛。
四、参赛对象
台州学院在校生,或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团队参赛成员应为3-10人,指导老师应为1-3人,且一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负责人。
省赛报送阶段,各二级学院参赛人数(一人参与多个项目,只计1人)应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5%。
各学院要做好大赛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充分发掘各方资源,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联合申报;鼓励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建议各“1139科技小分队”申报至少1个项目。
各学院在竞赛组织、项目培育、方案遴选等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潘老师679738/18667619778。
五、参赛组别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年5月31日前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为台州学院在校生。
2.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于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为台州学院在校生或2015年之后的的毕业生。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拥有科研成果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于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获投资2轮次及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为台州学院在校生或2015年之后的毕业生。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拥有科研成果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于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台州学院在校生或2015年之后的毕业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红旅公益组。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为台州学院在校生或2015年之后的毕业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也可参加该组。
(六)红旅商业组。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台州学院在校生或2015年之后的毕业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不能报名本赛道。
(七)国际赛道。负责人和成员应为台州学院全日制在校留学生和台州学院在海外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其中留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允许不超过2名中国籍学生参与。
六、赛程安排
1、发动和报名(11月中旬-2月中旬)
学院组织发动师生,组织参赛团队填写台州学院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准备路演PPT、项目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院级初赛(2月下旬-3月上旬)
学院对所有参赛项目进行汇总并组织院级初赛,初赛结果要求在学院公开。院级初赛后要求填写台州学院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项目按初赛结果排序。材料电子稿发至760019186@qq.com,联系人王佳琪15325566997,并提交学院盖章的汇总表纸质稿至1号楼4楼创业学院潘老师处679738。
3、校级复赛(3月中旬)
学院根据分配名额(附件3)推选项目,由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审阅项目路演PPT、计划书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对参赛项目进行打分,产生24个获奖项目,并选出12支队伍进入决赛环节,角逐一、二等奖。
未通过院级初赛环节的优秀创赛集训营项目,可通过专家推荐(3名及以上填写附件4)的方式进入校级复赛环节。
4、校级决赛(4月上旬)
大赛组委会成立专家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入校级决赛的作品进行现场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省赛报送(4-5月)
学校根据省赛文件要求,组织所有参赛团队(各二级学院参赛率应不低于15%)进行网上报名,并结合组委会分配我校的名额推荐参加省赛的候选项目。参赛项目另行通知。
七、创赛集训营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参赛项目质量,创业学院将在1-5月间不定期组织创赛集训营,结合项目特色,对入营团队进行深入打磨,配备创业导师和企业师资,并协助对接引入社会资源,提供市场行情、商业转化、企业需求、服务创新等全方位的指导和经验分享,完善商业模式,规划项目发展方向。
集训营项目遴选方式如下:
(1)学院推荐:学院对项目进行选拔推荐,入营项目需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路演PPT、项目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首批入营项目由各二级学院统一上报(不高于附件3分配名额),并于1月5日前发送至1098821328@qq.com。
(2)专家推荐: 其他优秀项目可通过专家推荐(3名及以上填写附件4)的方式提交入营申请,经创业学院论证审核后,仍有资格参与后续创赛集训营。
(3)创业学院组织遴选:创业学院从学校层面发动、组织和培育跨专业、跨学科和跨学院的优质参赛项目。
注:集训营采取动态调整机制,每期对集训项目进行淘汰和补充。详情请咨询潘老师679738/18667619778。
八、表彰奖励
大赛本着激励创新创业热情、浓郁教育氛围、促进成长成才的宗旨,结合作品报送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校级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各二级学院可按不高于本院参赛项目数10%、15%、25%的比例设立院级一、二、三等奖项。
获奖的竞赛项目,将根据项目实际,择优选拔进入创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园以及创业班进一步培育和完善,并有机会获得师资和经费支持, 直接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九、大赛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实践活动已成为当前我校加强应用性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希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把大赛作为服务学生就业创业、培养学生创业创新能力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注意各项赛事的申报流程和截止时间,按时申报材料。
(二)要整合资源,落实保障。积极构建资源优化、开放充分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大赛期间,二级学院向有参赛意向的师生团队开放重点实验室、实验中心、工程中心、创新创业驱动中心等,积极发动学生参加竞赛,鼓励教师参与指导竞赛,鼓励教师项目向学生开放,倡导师生协同创新创业,有条件的组织院级选拔赛,保质保量地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本届大赛。
(三)加强宣传,浓厚氛围。支持各类社团在大赛期间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大赛、创业讲座等主题活动,加大创新创业精神宣传,开展创业先锋评选活动,发掘树立创新创业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
附件1:台州学院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
附件2:台州学院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附件3:各学院名额分配
附件4:专家推荐表
附件5:参赛指南
创业学院
2019年11月18日
主送:各二级学院
台州学院创业学院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