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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学院网络信息内容更新制度

2020-01-02 17:28(点击: )

创业学院网络信息内容更新制度

 

一、领导机构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网络信息内容更新安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网站有关信息发布的组织、更新、审查、监督和检查。

二、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发布的组织、更新、监督和检查。

(二)各科室负责承办网站相应栏目:在网站上设立各科室相应栏目;维护栏目,并确定专人负责;开展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协调发布、更新上传工作。

(三)各科室负责相应栏目的更新状态,涉及网络安全问题,积极主动向信息技术中心提供本部门有关信息并请求相关帮助。

三、保密安全

要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五禁止”规定。

(一)禁止将涉密信息系统接入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

(二)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三)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拷贝到涉密信息系统。

(四)禁止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与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混用。

(五)禁止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四、信息审核

信息发布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准确、严肃、讲究时效,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信息。信息要经我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发布。重大信息、敏感信息须报分管领导审核,上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才能发布。

五、责任追究

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应责任:

一是发布虚假信息。

二是违反规定出现失密、泄密现象。

三是未经审核擅自发布信息。

四是其它违反政策、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

 

创业学院

202012